-
企业征信小常识
一、什么是企业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时记录企业经济活动,反应企业信用状况的文书,是企业征信系统的基础产品。企业信用报告客观地记录企业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反映其信用状况的相关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其信用状况,是信息主体的“经济身份证”。
二、企业信用报告用途
1.供企业主动了解自己的信用情况。
2.提供给交易对手、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使用,作为资质及信用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企业信用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信息主体的一些基本属性,内容包括身份信息,主要出资人信息,高管人员信息等。
2.有直接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与该企业存在一级关联关系的企业,关系类别只显示大类,依次为家族企业、母子公司、投资关联、出资人关联、高管人员关联、担保人关联。
3.信贷记录明细:逐笔详细描述信息主体的信贷业务信息,反映信用主体借款和还款的历史。
4.公共记录明细:欠税记录、民事判决记录、强制执行记录、行政处罚记录、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获得许可记录、获得认证记录、获得资质记录、获得奖励记录、出入境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信息、进出口商品免检信息、进出口免检分类监管信息、上市公司或有事项、拥有专利情况、公共事业缴费记录。
5.声明信息明细:报数机构说明、征信中心标准、信息主体声明。
信息主体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志,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应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