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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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创业的贷款。
贷款对象: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从事规模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服务等创业项目的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青年农户。
贷款用途:
包括所从事项目需要的购买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人工管理和其他经营管理费用等。
贷款条件:
1.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创业所应具备的基本生产条件,所从事的创业项目已初具规模;
2.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技术水平,从事所属行业一年以上;
3. 创业市场前景广阔,经营效益良好;
4. 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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