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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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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是指向农村青年发放的用于创业的贷款。


    贷款对象:

        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从事规模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服务等创业项目的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青年农户。


    贷款用途:

        包括所从事项目需要的购买生产资料、生产销售、人工管理和其他经营管理费用等。


    贷款条件:

        1.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创业所应具备的基本生产条件,所从事的创业项目已初具规模;
        2. 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技术水平,从事所属行业一年以上;
        3. 创业市场前景广阔,经营效益良好;
        4. 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0%.


    温馨提示:
        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长春发展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