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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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贷款系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
产品特点:
1. 贷款金额相对较大,可根据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合理授信;
2. 期限较长,大都为中期或长期贷款且采取分期偿还方式;
3. 在贷款保障方式上,除了要求提供必要的担保外,一般要求以项目新增固定资产作抵押。
适用对象: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借款人基本条件:
1. 应满足我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
2. 必须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3. 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按期还款能力;
4.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
5. 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并能提前(或同时)信贷资金到位;
6. 项目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通过,配套条件齐备,各项建设物资或货源已落实;
7.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 我行进行调查、评级、项目评估、授信;
3. 审批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4. 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
贷款期限:
贷款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项目建设期加上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