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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时贷”是指向在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购买工业厂房或办公用房的中小企业客户发放的,以其购买的房地产作为抵押,以借款人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固定资产贷款业务。
产品特点:
1.按揭成数高:按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按揭成数,最高可至7成;
2.贷款期限长:贷款期限结合企业的预期现金流、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长可达5年;
3.还款压力小: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借款人可按月等额还本付息,或按季分期还款,还款压力小。
适用对象:
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的客户,且其厂房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进行统一的规划、设计、建设,由开发商建造,配套齐全,企业可直接入驻进行生产经营。
借款人基本条件:
1.入驻我行认可的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园区须发展规划完整,边界清晰,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
2.所购置的厂房或办公楼建筑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3.企业经营历史原则上在2年以上,或主要投资人从事本行业2年以上,信用状况良好,当前经营情况正常,经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在我行处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我行授信监督和结算监督;
5.借款人从事的行业需要政府部门特别批准的,必须向我行提供有权部门的审批文件;
6.借款人须持有与工业园区开发商或资金持有方签订的《厂房销(预)售合同》或“买卖协议”;
7.在受理机构存有不低于购房款总额30%的款项,作为购买首期付款;
8.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
9.交易房产具备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10.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我行进行调查、评级、授信;
3.审批通过后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办理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
4.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