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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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保理是指您公司将基于与境内购货商(债务人)订立的货物销售与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从而获得我行提供的商业资信调查、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产品特点:
对销货方:
1. 可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即时转化为现金,减少流动资金占用,提高应收账款周转率;
2. 应收账款的账务管理和账款追收等由受让人负责,减轻客户管理压力;
3. 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少提坏账准备,优化财务报表;
4. 有利于销售商扩大销售,培养新市场和新客户。
对购货方:
1. 配合卖方获得保理额度可获取更优惠的采购条件,实现购销两方双赢;
2. 无须支付货款即可得到货物,一定期限内减少了资金占用,降低成本和财务费用;
3. 有利于稳定买卖双方的购销关系,稳定双方购销渠道。
4. 为购货商延长账期,减轻流动资金压力。
申请条件:
1. 购货商需具备我行认可的资质;
2. 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3. 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以内;
4. 销售商与购货商已签订了销售合同,其提供的商品已被购货商所接受;
5. 销售商已出具销售合同项下的商品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且发票与发货证明所记载的商品品种、数量、金额必须一致;
6. 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办理流程:
1. 卖方向我行提交《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
2. 我行对买方进行资信调查后,与卖方签订《国内保理融资协议》,卖方将已经形成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法律要件转让给我行;
3. 我行向买方提交《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确认书》,请其确认交易的真实性及付款到期日;
4. 我行向卖方提供相应融资;如买方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向我行付款,我行扣除相应融资本息后将余额归还卖方;如到期日后未收到买方的付款,我行将依据保理合同的有关约定进行追索。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
融资期限:
融资期限不超过180天,最长不超过360天,到期日一般不得晚于购销双方约定的应收账款还款日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