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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特产种植贷款是指向农户发放的用于农林特产种植经营所需资金的贷款。
贷款对象:
从事农林特产种植的农户。
贷款用途:
购买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膜等所需资金及栽种、管理、销售、雇工等费用。
借款人除具备农户贷款基本条件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依法获得从事农林特产种植所需五年以上承包权的土地或林地;
(二)有从事生产项目种植经验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项目产品市场价格稳定,需求旺盛;
(四)生产周期超过三年的特产种植,自有资金应达到50%以上。贷款额度:
根据种植作物品种、面积、投入及自有资金等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种植作物投入的70%。
贷款期限:
烟叶、葵花、辣椒、花生、山野菜、蓖麻、芝麻、打瓜、地瓜等一年;花草、苗木等二年;人参、五味子、贝母等五年;香瓜、西瓜半年;葡萄、苹果、梨等五年;木耳、蘑菇、灵芝等一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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