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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粮食种植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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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粮食种植贷款是向农户发放的用于粮食种植所需生产资金的贷款。

     

    贷款对象:

        从事粮食种植的农户。

     

    借款申请人除具备农户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从村委会或其他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其他土地使用权人手中承包的土地,须有承包合同,并已交足当年承包费用;
        (二)有种植项目的生产经验和劳动管理能力。

     

    贷款额度:

        根据粮食种植品种、耕种面积及自有资金投入(不含购买农业机械设备)等情况确定,最高不超过资金投入总额的70%。

     

    贷款期限:

        玉米一年半;水稻一年半;大豆一年;杂粮杂豆一年。

     

    温馨提示:

        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以长春发展农商银行当地分行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长春发展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