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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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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权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林权作为抵押担保的一种非循环使用类贷款。


    贷款对象:

        贷款人服务区内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农村经济组织(含专业合作组织)、个人和法人企业。


    贷款用途:

        林权抵押贷款用于借款人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周转资金和日常生活所需的消费资金。


    借款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贷款人服务区内居住,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原则上贷款到期时不得超过60周岁;
        2. 有稳定、合法的第一还款来源,具有良好的还款意愿和按期自主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原则上申请项目自有资金达到30%以上;
        3. 从事的生产经营、日常消费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 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5. 在贷款人处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贷款发放和本息收回;
        6.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原则上农户(个人)类客户单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3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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