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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贷派-订单时贷

  • “订单时贷”是指买卖双方采用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并已签署订单后,我行以订单项下的预期销货款作为主要还款来源,为满足卖方在货物发运前因支付原材料采购款、组织生产、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而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


    产品特点:

    订单融资、简单快捷。


    借款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 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它有效证件,并在我行的营业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2.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对其核发的《贷款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稳定的专业管理人员;

    3. 资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盈利能力,能够通过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按期还本付息;

    4. 能够提供买卖双方签订的订单正本及卖方与其上游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

    5. 产品和服务质量良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与同类产品相比市场竞争力较强,以往没有发生因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涉及诉讼或贸易纠纷的情况;

    6. 原则上与买方有两年以上稳定的供销关系,合作期间的履约交货记录及销售回款情况良好;

    7.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购货方须符合的条件:

    1. 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具有到期足额支付采购货款的现金流;

    2. 以往与卖方签订订单的撤单率较低,无拖欠卖方货款及其他不良记录,未发生重大贸易纠纷;

    3.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订单须符合的条件:

    1. 订单合法、有效,贸易背景真实;

    2. 订单符合《合同法》的要求,订单内容至少须包括《合同法》规定的基本要素,并符

    合商业惯例、行业规范;

    3. 订单约定的结算方式为非信用证结算方式;

    4. 订单项下的商品是卖方的主营产品,且为买方正常生产经营或运营所需的原材料或产

    成品;

    5. 订单项下的商品供求状况稳定,市场价格波动较小;

    6. 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办理流程:

    1. 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

    2. 我行进行调查、评级、授信;

    3. 审批通过后签署合同及相关协议;

    4. 按有关流程发放贷款。


    贷款金额:

    一般应不超过订单实有金额的50%;对卖方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或买方为我行认定的核心企业且为卖方提供全额担保的,融资本息最高可放宽至订单实有金额的60%;对卖方能够提供我行认定的低风险担保品种的全额担保的,融资本息最高可放宽至订单实有金额的70%。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加点数值。



    贷款期限:

    根据订单规定的履约交货期限合理确定,融资到期日不得晚于买卖双方约定的履约交货日后30天,且融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