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函证回函业务集中处理的公示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 号)(以下简称通知)、《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 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关于银行函证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110号)以及《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要求,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银行函证回函集中处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银行函证业务受理部门
我行指定运营管理部集中受理本行银行函证回函业务。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431-89567161
投诉电话:96888
三、回函服务收费
为积极响应《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规范银行函证业务收费的倡议书》(银协发[2021]89号)号召,持续向企业加大减费让利力度、服务好实体经济,对我行的存款客户、贷款客户和办理国际业务的客户出具银行函证回函业务免收手续费。其中国际业务中对于单位客户境外汇入资金出具证明材料,以供企业作为验资证明需办理银行函证业务,每笔收费100元。
特此公示。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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